
繁华落尽不忘初心
有没有这么一个人,你无数次说要放弃,却终究舍不得。Ta就像是青春盛年里的烟火,让你念念不忘。很多次在梦里就快抓住Ta,但梦却醒了。我不知道感情久了会不会变淡,我只知道即使两人背道而驰、渐行渐远也有重遇
有没有这么一个人,你无数次说要放弃,却终究舍不得。Ta就像是青春盛年里的烟火,让你念念不忘。很多次在梦里就快抓住Ta,但梦却醒了。我不知道感情久了会不会变淡,我只知道即使两人背道而驰、渐行渐远也有重遇的那一天,爱是一场久别重逢的旅行,当我们再次有幸遇见,你会不会感慨时间易逝?你会不会道一句:好久不见?
【引子】
当还在学生时代的我们,做着长大以后的梦,幻想未来的自己会是怎样的一番境域。把这样的幻想当成目标去学习,一时间仿佛学习更加有了意义。
有人问我,如果用几个名词来概括学习生涯,你会想到哪几个?
我想,在学习生涯中,是我们正年少正青春的时候,在那个阶段,我们必然做过犯过错、受过伤、发过疯、顶过嘴、吃过亏……那么必然是疼痛、疯狂、叛逆和失落。
那段哭过、笑过、痛过的年纪,被我们称之为青春,那时候我们兜兜转转走了一大圈,最终却发现还是回到原点?。但或许不走这么一圈,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当初的我们是多么幼稚天真。
那时,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,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,被我们遗忘了。
然而每段青春都会苍老,但希望在我记忆里的你一直都好。
【正文】第一章曾有一个人,这样出现过
多年以后,我还能想起她。在那个在大雨之中浑身淋湿还能朝我一笑的女孩,那个笑容至今我还记得,像寒冬下的暖阳,让人心头温和;那灵动的眼眸我也记得,像安静祥和夜晚下的湖面般清明透彻。
那天下起了瓢泼大雨,她从雨中而来,瞧见我也在图书馆外躲雨,象征性对我一笑,算是打了个招呼。
当时仿佛没带伞的就我们俩,看着周围撑伞离开的人越来越少,气温也在下雨的同时渐渐变得阴沉幽凉,气氛顿时尴尬了起来。
可是大雨仿佛没有要停的意思,我斜眼瞧着她好像准备打电话让室友来接她,却发现手机没电了。她没有向我借手机,或许她觉得只是萍水相逢,并不好意思开口。
时间在滴滴答答的雨水声中过去,她看了看腕上的手表,微微蹙眉,没有抱怨,嘴角浮现着一丝淡然,翘首以望,像是在暗暗祈求雨停。
老天爷却并没有理会她,反而一时间雨愈发大了,加上冷风侵袭,衣衫单薄的她上下搓了搓手臂,贝齿轻咬着下唇,仿佛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,抬手把课本顶在头上,正要离开的时候,我叫住了她。
她回头看我,不知道我要干什么,两只眼睛如同星星在闪烁,静静等待我即将要说的话。
我靠近她,脱下衣服顶在我俩头上,说了一声“走”后,便迎入雨中。一路上,我们没有交谈,她嘴上只是带着淡淡的笑,我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对的事,最起码她并不反感这样。她的柔发散发着一阵清香让我心眩,第一次让我觉得奔跑在雨中好像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。
把她送到了女生宿舍后,她向我道了谢,我们彼此知道了对方的名字,沐心仪、宋晨歌。
离开时,雨却停了,天边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彩虹,淡雅、清新、美丽,正如她一样;我看见了,她也看见了。
从那之后,本以为只是一面之缘的她,却因缘巧合的成为了我们班的插班生。在班里看见我时,她有些惊讶,我也错愕,紧接着默契的相视一笑,什么对话也没有,好像嘴上要说的,意味全在笑容里。
现在细细想来,或许就是那时,不知不觉的已经在我心中种下了一颗名叫好感的种子,而当时的我只一味觉得那是所谓的投缘。
第二章有你在,我不怕
我不是合群的男生,或许又是因为我喜欢安静,所以常常一个人,习惯成自然。我也喜欢闹腾,那是我另一种性子,就好比一根筷子,有两个极端点。或许这就是双子座特有的品性,但在其他人眼中,这成了双子座俗称的人格分裂,有两个自己在不断的变换,有两种思想在互相抵抗,更是两个角色的扮演。听到这些分析,我一笑置之,我不是觉得这是无稽之谈,反而是觉得有趣。
我的成绩不算特别好,也不算特别差,班上六十位同学中我排在第三名,这仿佛成了特定的规律,每次考试下来不管前面的一二名如何动荡,我都稳稳是第三。
这或许也跟我的性子有关,我不想争第一,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想法,总觉得到了第一的位置就会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,不管是羡慕的眼光还嫉妒的眼神,我都觉得浑身不自在,与之相比,我更喜欢安于现状的这一种。
但是她的到来,却打破了我的想法。半期考试后,我居然从第三变到了第四。而取代我的,是她。
这仿佛是一种罕见的稀有事件,一时在班上炸开了锅,各种猜测也纷乱而至。
下午放学,她找到我,告诉我她并不知道第三是我的专属位置。我不知道她为何这样说,或许她觉得夺了我的第三名有些不好意思。我告诉她,世间的事变化无常,谁又真的能守住一个不变的位置?
她没想到我会这样释然,嘴角莞尔一笑,同我一路回家。
起初我不知道她家和我家离得这样近,那都是一次意外才发现的:
有次回家的路上,我无意看见了她,见她神情略带紧张,才发现她身后还跟着三个外校的混混,她仿佛也知道,脚步走的很快,显得急促。
这条路很偏僻,却是一条近道,平时走的人少,每次走过即使阳光再大也觉得凉幽幽的。
我拨通了手机打给秦叔,然后朝她走过去。她看见我,觉得意外,更多则是松了口气。
那三人也不怕,立即上前围住我们,发话让我离开。我嘴角一扯,既然我敢来,怎么会怵?
三个人动起手来,几番争斗下来,他们挂了彩,我也挂了彩,手臂身上有些大大小小的淤青和擦伤。好在秦叔带人来了,再不来的话,他们怕是要抽刀子了。
三个混混看见警察来了,想走也迟了,怕是要在警局待上几天了。
秦叔是我爸在部队当兵的战友,现在也是警局的干事,我朝他打了声招呼,他看了眼沐心仪,然后意味深长的朝我笑了笑。
告别秦叔,她上前扶着我,我朝她摆摆手表示没事。她说自己就住在附近,让我去她家上了药再走,不然就这个样子回家,恐怕父母会担心。
我没有拒绝,便和她一同去了。路上聊天后,我知道她是才搬过来的住户,并不知道那条捷径的小路会有危险。
那是我第一次去她的家里,家中收拾的干净整齐,一点也不杂乱。她拿了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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